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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

  五、实施步骤

  “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要各我们物价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主要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06年10月20日底前完成)。各县(市)、区物价局要按照国家和省、市“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尽快成立领导小组,调查基层价格情况和服务需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将方案于10月20日前报市物价局检查所。

  (二)分项试点、重点推进(2006年年底前完成)。各县(市)、区物价局要在去年开展“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基础上,在200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同时根据省物价局鲁价检发[2006]30号通知的要求,争取在2006年底前完成进医院、进景区工作,力争在2006年12月底前完成“三进”任务。

  (三)总结经验,全面推开(2007年)。各县(市)、区物价局认真总结全面推行“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工作措施,争取在2007年上半年全面铺开,2007年底前完成七进任务。

  (四)总结验收,巩固提高(2008年)。各县(市)、区物价局要在价格服务项目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采取得力措施进行巩固提高,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逐项检查落实,严防活动流于形式或一阵风,努力构建“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工作的长效保障机制。市局将组织考核验收组,对各县(市)、区“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进行考核评比,并将评比结果作为年底评选先进单位的条件。各县(市)、区物价局要将这次活动的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分时段(2006年底、2007年底)报市物价检查所基层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是转变工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维护群众利益的有效尝试和具体措施,全市物价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对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商场、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进景区七个专题,逐个研究,按照“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方案,全面部署,把价格公示、法规宣传、政策咨询、投诉受理、负担调查、信息服务、社情民意沟通等作为活动重点,把价格工作做到群众身边。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努力建立政府推动、物价部门主抓、其他部门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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