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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


  (二)提供保障参与权的服务。一方面注意听取公众对价格政策的意见,严格履行调价前成本监审、听证会等规定程序,切实做好成本调查、成本监审等工作,努力使所制定价格较好地兼顾消费者、经营者、投资者各方面的利益;另一方面,保障公众参与价格监督的权利。进一步健全乡镇、社区等群众价格监督组织,聘请专职或兼职义务价格监督员,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他们代表公众参与价格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三)提供保障投诉权的服务。要重点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一要做到投诉有门,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举报;二要调解有法,对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价格争议,及时调解,防止矛盾激化;三是应对有力,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于从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重点检查,始终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提供增强价格诚信意识的服务。一是发挥企事业单位物价员队伍的作用,帮助企业、商场、学校、医院、景区等单位建立健全价格管理机构,充实物价员队伍,发挥他们的内部监督作用。二是建立定期联系制度。设置工作联系点,主动上门征集服务对象意见,提供价格服务。三是帮助企业改进管理,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价格违法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告诫提醒在先,查处整改在后,从制度上、源头上、机制上消除价格违法行为滋生的土壤。四是进一步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继续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建立并逐步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和失信惩戒信息记录、采集、公布制度,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引导经营者不断改善、规范内部价格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

  (五)提供市场价格信息服务。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是竞争的主要手段。定期采集发布主要农副产品的供求状况、成交价格、价格走势,帮助农民引进新品种,提高技术水平、优化种植结构,疏通销售渠道;定期发布重要工业品的市场价格信息和产业发展动态,引导企业投资行为,调整产业结构,规避市场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三、组织领导

  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县(市)、区物价局要高度重视,摆上日程,把“价格服务进万家”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要转变观念,克服重监管轻服务、重处罚轻规范、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等模糊认识,增强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这次活动市局成立以孙建民局长为组长,由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检查所、综合处、收费处、价格处、成本调查、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职能处室的处长为成员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物价局也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长协助、检查所组织协调成本调查、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方面参与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建、通力合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与日常价格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与成本调查、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面向农民的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结合起来。以“价格服务进万家”来促进各项工作。要积极争取得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通过各种途径解决开展活动的经费等具体问题;主动争取财政、教育、卫生、民政、旅游、商贸等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的参与、配合,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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