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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
(济价检字[2006]113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38号)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现将这次活动的实施方案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济南市“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

  二○○六年十月十日

  附件:
济南市“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38号)精神,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拓宽价格工作领域,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以“价格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家、进校园、进医院、进景区、进商场”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立足于为发展、改革和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坚持价格监管与价格服务并重、整顿与规范并重,实现价格监管、经营者价格自律和价格社会监督三者有机结合,以改革创新精神,拓展服务领域,努力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做好价格服务,为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设“和谐平安山东”做出积极贡献。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价格监督服务网络,提高全社会的价格参与度,促进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建立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长效机制;推动价格诚信建设,力争在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披露制度上有所创新;增强生产、经营者在适应市场经济、运用价格手段提高竞争力的能力;在城乡提高明码标价的覆盖面和标价效果,逐步探索明码实价工作的运行机制。

  (一)提供保障知情权的服务。一要进一步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积极倡导明码实价,提高全社会对明码标价的认知度;二要建立健全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对公示工作进行动态管理;三要开展咨询服务,通过现场咨询、举办讲座、网上答问、广播电视的互动性节目,为经营者、消费者释疑解惑;四要加强价格宣传,借助大众传媒,灵活运用公告、专题采访、开辟橱窗、设置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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