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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基本状况摸底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基本状况摸底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06]20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质监局制定的《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基本状况摸底调查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调查建档工作,结合本辖区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调查工作如期完成。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八日

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基本状况摸底调查工作方案
(省质监局 二○○六年九月)

  近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食品加工业存在的小企业小作坊数量多、规模小、条件差、隐患多,从业人员素质低,管理不规范等现象还比较普遍。为了从源头做好食品加工业的摸底和整治工作,今年8月以来,我省已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06〕523号)的要求,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调查摸底的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闽政〔2005〕21号)精神,更加有效地推进调查工作,摸清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数量,掌握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状况,建立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的质量卫生档案,使调查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从基础上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整顿和监管,进一步提高全省食品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摸清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数量,掌握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状况,建立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质量卫生档案。

  二、调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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