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6〕9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建设厅《关于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关于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为积极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理水平,根据省政府和建设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以下简称“数字城管”)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试点工作的目标和原则

  “数字城管”试点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科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中的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在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社会秩序等公共服务领域,逐步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数字城管”试点工作的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改革和创新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手段、方法,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管理城市向服务城市转变。

  (二)加强资源整合。要整合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资源,实现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加强部门配合和协作,优化城市管理流程,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提供快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三)严格规范标准。以建立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目标,制定相关的目标管理和技术保障标准体系,确保管理系统畅通运转。

  (四)坚持因地制宜。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规划和工作目标,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循序渐进,稳步推进,防止生搬硬套;要不断总结经验,深化改革,逐步实现小城管向大城管转变。

  二、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数字城管”以城市政府为主体开展工作。各试点城市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实施步骤,落实工作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试点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