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对全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的通报
(黑建安[2006]59号)
各行署、市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省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省建设厅于9月6日至20日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全省13个地市和农垦、森工两个系统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本次检查中,各检查组听取了各市地贯彻落实全省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及联络员工作会议精神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在全省建筑市场检查中,因安全问题而停工整改的项目进行了复查。根据工程类别、形象进度和大、中、小型项目相结合的原则,随机抽检了148个在建工程(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对存在安全隐患比较严重的15个单位工程(见附件),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责成市、地建设局(建委)予以停工整改;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40个单位工程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绥化铁龙建筑工程公司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此次检查共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1000余条。
从检查情况看,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普遍重视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了整治任务,制定了整治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效果。具体体现在:
(一)迅速贯彻落实省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做出具体部署。8月29日省会议后,各市地都在较短的时间内,召开了由各县(区)建设局、主管局长、站长,施工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公司经理和项目总监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了省会议精神,布置了本地区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市地和大多数企业都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确定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重点、整治措施和工作步骤,使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同时,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组织保证。
(三)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各市地根据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尤其是对危险源较大的;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四口五临边”、防护脚手架;易发生机械伤害的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维修使用;易发生触电事故的临时用电;易发生土石方坍塌的基坑防护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重点督察,加大了检查的力度和频率。同时,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基本完成了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