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淄博鑫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鲁保监复[2006]323号)
淄博鑫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公司筹备组关于淄博鑫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淄博鑫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山东省行政辖区
四、公司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31号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房效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到山东保监局领取《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八、公司应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10日内在中国保监会或山东保监局指定的报纸上予以公告。公告后10日内应将公告原件报送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