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实施方案(2006-2007年)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6]1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实施方案(2006-200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宁波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实施方案(2006-2007年)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国办发[2006]22号)精神,加大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力度,优化创新发展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正确处理保护知识产权与推进自主创新、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关系,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综合协调,形成监管合力,抓住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加大行政和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努力开创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行动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明显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机关之间的信息沟通更加通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更加紧密,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企业创造、管理、运用、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得到增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全市创新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到2007年,力争全市发明专利、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数比2005年有明显增长,社会组织和公众正版产品的使用率明显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继续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案件。重点打击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假冒侵权行为,查办涉及国内外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专用权的区域性侵权案件。整治侵权行为突出的商品交易市场,严格市场主办者的管理责任,对长期销售假冒侵权商品整治不力的商品交易市场,要责令限期整改。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负责,市整规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整规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