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充分利用价格调节基金的调控功能,适时、适度调控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确保农资价格的基本稳定。
2.责任人:市物价局工农价格处处长 王炳瑞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工农价格处负责,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市价格监测中心、市物价检查所检查三科协助。
(六)"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
1.工作任务:
(1)设立景区价格服务监督机构,开展涉及景区收费清理工作;
(2)落实景区吃、住、行、游、购、娱等各方面的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维护消费者的价格知情权;
(3)建立健全景区《价格信用档案》,加强对景区物价员培训和联系,及时提供价格政策和价格信息,做好《价格信用档案》记录,引导诚信经营;
(4)帮助景区管理部门健全价格管理机构,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包括景区门票和游乐项目收费标准的定调价格制度、价格资料保管制度、收费公示(明码标价)制度、内部监督制度和物价员工作制度等,加强经营者价格自律;
(5)建立完善景区收费政策提醒制度,在收费标准(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变动时或在重大活动期间,及时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提醒其自觉执行价格政策法规,规范价格行为,守法经营;
(6)在重大节假日,会同旅游部门在主要景点设立价格服务点,提供即时价格服务。
2.责任人:市物价局基金处处长 孙华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基金处负责、检查所检查二科协助
(七)"价格服务进企业"
要选择部分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如邮电通讯、交通运输、供水、电力、热力、天然气等,作为"价格服务进企业"的重点,以此为突破口,稳步推进"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
1.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企业物价员工作网络。引导企业设置相应价格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物价人员,要抓好企事业单位物价员的培训工作;
(2)建立大中型企业对口联系制度。对大中型企业实行挂钩服务,对大中型企业指定专人实行挂钩服务,建立服务工作档案,挂钩联系人定期下企业调研,及时反映企业在价费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帮助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为企业排忧解难;
(3)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完善商品(收费)定调价格制度、价格资料保管制度、明码标价制度、内部监督制度和物价员工作制度等,指导企业物价员开展内部价格监督工作,加强企业价格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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