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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责任人:市物价检查所所长 蔡建铭
  责任单位:市物价检查所
  (四)"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
  1.工作任务:
  (1)指导学校建立收费公示栏和收费政策宣传栏,规范收费行为;
  (2)建立健全学校《价格信用档案》,加强与学校物价员、收费员的培训和联系,及时提供收费政策和价格信息服务,做好《价格信用档案》记录,引导学校自觉遵守价格政策;
  (3)帮助学校建立价格管理机构,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收费资料保管制度和物价员工作制度,加强学校收费价格自律;认真查处学校物价员调查、举报的价格违法问题;
  (4)建立学校价格服务咨询室,在开学时价格部门派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及时提供教育收费政策和信息,解答学生家长和学生的政策咨询;
  (5)建立学校收费监督小组。由学校领导、价格部门、学生家长代表三方组成;定期督查教育收费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制止教育乱收费行为;
  (6)建立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和教育收费政策提醒制度,在新学期开学时或收费标准调整时,召开价格提醒会,提醒其自觉执行价格政策法规,规范价格行为,守法经营;
  2.责任人:市物价局收费处长 平年佑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收费处负责,市物价检查所检查一科协助。
  (五)"价格服务进农家"活动
  1.工作任务:
  (1)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向农户发放价格宣传资料和《收费明白卡》,让农民理解、掌握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增强自我维护价格权益的能力;
  (2)落实和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行为,维护农民利益;
  (3)实行物价干部责任挂钩联系制度。实施"价格致富工程",建立农村价格信息服务平台,公布重要农副产品、生活用品、名优特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涉农商品市场零售价格,并在乡村设立名优特农产品价格监测点,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价格信息服务,引导农民的生产和销售行为 ,促进农业发展、农民致富;
  (4)实施农民负担情况监控制度。通过设立"负担调查联系点"、"农民负担监控点"、建立农民负担监督卡等手段,调查农民负担情况,监控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反映市场价格动态,及时调整制定涉农价费政策,为农民服务落到实处;
  (5)查处涉农违法价费案件,维护农民利益。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村电价、农资价格、农村医疗收费的查处力度,对各种涉及"三农"的不规范价格行为进整治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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