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排意见及责任单位
根据郑州市物价局各业务处、室、所等相关部门的职能特点,对"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安排如下:
(一)"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
1.工作任务:
(1)建立街道社区服务网络。要会同街道办事处在其主要社区内建立价格服务点或服务站。要根据价格服务的工作需要,聘请、充实街道社区价格服务监督员,并公布其照片、工作职责及联系电话,协助价格部门搞好宣传、解释工作,协调价格矛盾,解决价格纠纷。
(2)明确街道社区价格服务监督员主要工作职责:
一是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价格法规为主要内容,围绕社区群众关心的价格问题,通过小区物业管理等部门,设立宣传台、咨询台,分发相关宣传资料,组织开展符合小区特点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送到社区群众手中,让居民能够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是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落实价格与收费公示制度和社区经营者明码标价制度。建立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利用小区宣传栏、广告栏,公示居民关心的价格与收费政策。
三是调查、监督、反馈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和商品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协助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协调社区内的价格矛盾。
四是收集社区居民价格举报信息,并及时报告给价格主管部门。
(3)全面推进社区物业管理机构明码标价工作
要把全面推进社区物业管理等相关机构的收费公示、明码标价工作作为"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做好宣传动员、开展试点、全面实施、检查验收等各阶段性的工作,全面推进社区的明码标价工作,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价格权益。
(4)开展小区内及周边环境价格提醒、整治活动。价格部门要适时开展对社区内医院、学校、商店、车辆看管、社区服务中心等单位的价格提醒和整治行动,在价格政策提醒的基础上,重点规范小区经营单位的明码标价行为,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
(5)建立健全社区价格服务监督工作联系、管理等制度。可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社区居民、举办培训班、发放《工作联系卡》等形式,与社区保持密切联系。价格部门要确定人员挂钩联系社区,听取社区和市民对价格工作的反映和要求,以更好地改进价格工作;组织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定专人进行工作指导并与他们保持经常性联系,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责任人:公用事业处处长 楚君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