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价综〔2006〕14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委)、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强化公共服务意识,积极转变工作作风,郑州市物价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价格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农家、进校园、进医院、进景区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现将《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市"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顺利开展,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及原则
"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强化公共服务意识,把价格服务延伸到农户、社区、企业、学校、医院、商场、景区等领域,寓服务于价格管理和价格监督检查中,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和工作作风,树立全市物价系统良好形象。
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要坚持六个结合,即:要与规范、管理、服务相结合,寓服务于价格管理和规范收费行为之中;要与价格监督检查,解决社会热点问题相结合;要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负治乱相结合;要与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要与转变职能,促进行风建设相结合;要与促进郑州市经济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通过不断探索和创新,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构筑成民心工程,整合成系统工程,打造成品牌工程。
二、组织机构
为持续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全市"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由市物价局统一领导。市物价局成立"郑州市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陈军安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综合法规处,办公室成员由综合法规处、市物价检查所、局监察室人员共同组成。
各县(市)、区物价局要按照市物价局的统一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抓好组织、协调工作,明确牵头科室抓好工作进度的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