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结经验,建立机制。
"价格服务进农家"活动是物价部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物价局要把"价格服务进农家"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来抓,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逐步把这项活动引向深入,使价格服务进农家受到农民欢迎,得到政府肯定。
附件6
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景区价格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旅游行业健康发展,根据郑州市物价局"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工作方案,特制定"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一)宣传郑州市景区服务价格政策,开展涉及景区收费清理工作,落实景区各方面的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维护消费者的价格知情权;
(二)帮助景区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引导景区合法经营,有效地制止价格欺诈和强行服务、强行收费等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消费者投诉,创造一种和谐旅游环境。
二、主要任务
以"价格服务进景区"为主线,紧紧把握着服务景区、服务群众这一目标,通过在景区搭台,深入民心做事,充分展示物价部门为民办实事的服务职能和作用。
(一)价格和收费公示进景区
将全市各旅游景点景区的价格和有关收费及市、县(区)两级物价部门的监督电话进行公示,将景区所有的价费政策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对景区价格和收费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价格与收费政策法规宣传进景区
1、印制涉及景区的价格政策法规资料及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的宣传资料提供给游客和市民;
2、受理景区消费者与价格有关的投诉和举报,并按规定时间回复消费者,解答消费者提出的与价格有关的问题,帮助解决旅游中遇到的价格和收费难题。
(三)价格工作进景区
1、向各景点景区提供价格服务。由物价局帮助景区解决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涉及价格方面的难题;帮助景区建立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台帐;落实日常价格投诉受理、反馈和查办工作;帮助景区做好价格收费公示;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价格纠纷。
2、由物价部门加强对景区物价人员的培训和联系,指导景区建立健全景区《价格信用档案》,及时为他们提供相关价格政策和价格信息,做好《价格信用档案》记录。
3、完善景区收费政策提醒制度,遇到收费标准(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变动时,及时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提醒景区自觉执行价格政策法规;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物价部门要在主要景点设立价格服务点,提供即时价格服务。
(四)价格监督检查进景区
1、在各景区景点设立价格投诉举报箱,及时受理各类价格投诉和举报,做到快速反应,按时办结。
2、对各景区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查处各类乱收费和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要求
(一)建立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活动有计划按步骤的实施,市物价局成立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文强 郑州市物价局副局长
副组长:孙 华 郑州市物价局价格调节基金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晓华、陈钦智、杜刚及各市、县(区)物价局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的各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物价局基金处。
各县、市(区)物价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按照本方案相关内容和要求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
(二)活动实施步骤
整个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1、组织实施阶段。市物价局通过新闻媒体对这项工作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把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的工作目标、进度安排、实施方法公布于众,由物价局与景区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人员和责任分工,按活动内容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