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宣传价格政策,巩固和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电视、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体和开展价格咨询活动,设置价格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向农户发放价格宣传资料和涉农价费手册,增强农民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县(市)、区物价局要按照市物价局统一布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置涉农价费公示栏,主要公示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价费政策、标准,由县区物价局专人负责挂钩联系,乡镇价格监督员要加强维护和及时更新公示内容,保障农民在价格上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落实国家减费惠农政策,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
围绕《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按照多予、少取和放活的要求,各县(市)、区物价局要认真清理各项涉农收费,凡不利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发展的以及具有歧视性的收费项目要一律取消,收费过高的要降低;落实中央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对已出台的各项支农惠农的价格和收费政策要落到实处;要认真开展涉农的水价、电价、有线电视、建房、殡葬、教育、医疗收费等服务价格和收费调查工作,特别是农村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盖不起房、死不起人等价格和收费的调查研究,合理制定涉农价费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完善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实施农民负担情况监控制度
各县(市)区物价局要在乡镇设立农村价格监督站,在行政村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并定期对义务价格监督员进行价格政策培训,充实完善农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设立"农民负担监控点",建立农资价格监控制度,调查农民负担情况,特别是涉农收费和水价、电价、农资价格等,监控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四)建立农产品价格预警机制,利用价格信息平台,服务"三农"发展
在农产品价格和农资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要召开价格提醒会,启动价格预警机制,运用各种价格调控手段,确保农村市场价格稳定。在"郑州市价格信息网"上设立"农村价格信息服务"专栏网页,开展涉农价格政策宣传、价费公示,监测公布重要农副产品、生活用品、名优特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涉农商品市场零售价格,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价格信息服务,引导农民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致富。
(五)加大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一是发挥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开展涉农价费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乱收费、乱涨价行为。二是发挥价格监督站的辅助作用,进行巡防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发挥12358价格举报咨询电话的快速联动作用,及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四是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涉农违价案例公开曝光。
(六)利用价调基金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合理调整价调基金的使用方向,要向城乡农贸市场、农村副食品生产基地、农业科技知识项目的推广和农资流通市场的价格调控等方面倾斜,发挥基金导向作用,提高应对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以及农村市场消费品价格异常波动的能力;运用价调基金支持农村价格监测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通过农村价格信息平台发布重要农副产品和生活用品价格信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市物价局成立以姜艳副局长为组长,韩亚丽、王炳瑞、孙华、刘华兴、王阳任副组长的价格服务进农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物价局工农业价格管理处。各区、县(市)也要成立领导班子,设立农户价格联络组,明确农户联络负责人和联络员,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同时要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制定符合本地、本辖区实际的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具体负责"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的落实工作,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扎扎实实地顺利开展。
(二)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价格服务进农家"活动要稳步推进,力抓实效,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12358价格举报热线以及价格部门对外宣传平台,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及时收集和整理农民对价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改进工作;三是建立工作制度和约束机制,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四是争取县、乡(镇)两级党委、政府和农业、林业、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