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范服务收费行为,使社区价格秩序进一步得到改善。
面向基层、贴近百姓、为群众办实事始终是物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中认真研究解决社区居民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适时开展对社区内医疗服务站、商店、社区服务中心等单位的价格提醒和整治行动,在价格政策提醒的基础上,重点规范小区经营单位的明码标价行为,对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协调解决社区内出现的一些价格矛盾和纠纷,使社区价格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
(五)治理整顿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使社区群众更加安居乐业。
针对近年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理顺物业服务中相关收费政策,为社区居民安居乐业创造宽松的价格环境。一是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会同市房管部门补充完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从政策上基本解决群众反映的小区停车、装饰装修管理、公共费用分摊等热点问题;二是将所有审批过的小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全部在价格信息网上公布,每个物业小区必须实行收费公示,增加价格政策透明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三是全面开展物业服务收费年审工作,对照《收费许可证》,对小区服务收费等级、服务质量和内容、收费项目、标准等进行逐项检查,重新换发《收费许可证》。对达不到服务收费等级的要坚持把标准降下来;四是与房管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加大对乱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营造良好的社区价格秩序。
三、方法步骤及要求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既定目标的实现,"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8月中旬)。各区、县(市)物价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价格服务进社区是物价工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是物价部门执政为民、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物价工作的重点。全市物价工作者都要充分认识价格服务进社区的重要意义,把价格服务进社区作为物价工作的"亮点工程"来抓紧抓实抓好。
"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实行区域化管理。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市物价局成立以张金华副局长为组长,齐贵生、张兰堂、王丽英、楚君艳任副组长的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物价局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处。各区、县(市)也要成立领导班子,设立社区价格联络组,明确社区联络负责人和联络员,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同时要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制定符合本地、本辖区实际的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具体负责"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的落实工作,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扎扎实实地顺利开展。
2、全面实施阶段(8月中下旬至12月中旬)。各区、县(市)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要加强对辖区内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的指导,积极争取区、县(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主动协调民政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密切配合,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和时间,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价格服务活动。要通过价格服务这一形式和载体,以社区价格服务站为平台,将价格管理的基本职能延伸到社区,将执法监管的阵地推进至社区,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进价格职能到位,以价格职能到位提升服务水平。要紧密结合社区和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探索价格服务进社区的新方法、新举措,发扬改革创新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务求抓出成效。
3、督促检查阶段(12月下旬)。在全面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基础上,市物价局成立督查工作组对全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区、县(市)在活动中要力求做到工作有目标、任务有方案、责任有制度、组织有形式、行动有重点、问题有研究、情况有总结,取得阶段性成效。
4、建章立制阶段(2007年元月份)。价格服务进社区,不是单纯的送法进社区,也不是单纯的改进服务方式,而在于一种制度的创新,一种物价部门与社区管理共建模式的探索。要想取得预期成效,必须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建立价格主管部门与社区基层组织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价格主管部门与社区基层组织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强大合力。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注意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把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