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检查落实阶段(11月至2007年4月中旬)
为把行动落到实处,市安委办将结合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年度目标考核、春节前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对各级各部门进行督导,并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各级各部门要摸清企业底数,对所发出和签订的承诺书登记建档,对生产经营单位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督办整改,并按照承诺书的内容实施处罚,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7年4月中旬至5月底)
市安委办将在各级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赴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验收,并召开全市总结表彰大会。
期间,省安委办将检查验收考评我市此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落实职责
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投入到“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行动中去,确保各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任务
1市安监局:组织、协调行动的开展,并抓好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的承诺书签订工作。
2市发改委:重点组织督导电力行业企业承诺书的签订工作。
3市国资委:负责检查组织督促所监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承诺书工作。
4市公安局:组织督导本系统协助当地政府做好重点消防单位的承诺书签订工作。
5市建设局:督导本系统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建筑施工、大型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工程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承诺书签订工作,并组织本系统开展好相关工作。
6市交通局:督导本系统协助当地政府做好职责范围内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渡口、铁路和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承诺书签订工作,并组织本系统开展好相关工作。
7市水利局:督促本系统大型水利设施建设、大型水利工程、农村大型水电工程建设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向当地政府签订承诺书工作,并组织本系统开展好相关工作。
8市教育局:重点督促全市学校及直属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向所在地政府签订承诺书,并组织本系统开展好相关工作。
9市卫生局:重点督促卫生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向所在地政府签订承诺书,并组织本系统开展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