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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大学工作的紧急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大学工作的紧急通知
(桂政办发[2006]11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多年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一直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高校贫困家庭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工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解决贫困生上学难问题。经过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学校的共同努力,我区基本建立了“奖、贷、助、减、免、补”为主要手段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贫困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我区经济欠发达,底子薄,贫困人口基数较大,贫困生上学难的问题还十分突出。近日,自治区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采取相应措施,保证考取大学的贫困生顺利入学,绝不能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贫困生的关怀。自治区人民政府也已拨付专项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给予适当的入学路费补助。当前,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开学在即,为切实做好资助贫困生上大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资助贫困生上大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解决好贫困生上大学难问题,事关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大工作。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各高等院校和自治区直属高校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把解决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认真做实做好。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资助贫困生上大学工作落到实处

  (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辖区2006年贫困生考取大学情况的了解,采取地方财政支持、社会资助、个人捐助等多种有效途径,帮助解决本辖区贫困家庭学生上大学难问题;要落实工作责任负责制,政府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任务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要指导当地教育部门和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在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千方百计地帮助考取大学的贫困生筹集上学路费,确保帮助被录取的贫困生按时报到。二是要以学校名义为被录取的困难新生出具书面证明,以提供给录取高校作为“绿色通道”和助学贷款等方面的资助参考。三是安排必要经费,解决贫困生入校后一段时间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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