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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穗教办〔2006〕175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6学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粤教办〔2006〕8号)精神,确保教学用书征订发行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经研究,我局决定对广州市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用书征订工作加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征订工作的领导。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充分认识征订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征订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切实加强管理。防止和杜绝使用盗版、翻版教学用书,把打击盗版教学用书行为作为整顿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工作来抓。学校收取的课本资料费要足额用在学生身上。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学用书征订工作小组,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不允许订购、使用盗版教材、盗版教辅读物。

  二、规范征订渠道。从2007年开始,由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广州教育用品配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配置公司”)负责我市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用书的征订工作。

  三、规范征订目录。从2007年春季开始,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目录(见附件),在11月20日前向配置公司报订。

  四、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做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学校和配置公司要互相协作,共同做好课本的预订工作,防止漏订、错订、重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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