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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2006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吉林省2006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统一部署,各级政府、卫生及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及时传达贯彻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并下发了《2006年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精心布置专项整治工作,保证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如磐石市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在打非工作中,对全市577家申请校验的医疗机构逐一进行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和现场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经磐石市卫生局讨论,将医疗机构分为校验合格、整改、不合格三类,分别进行管理;对现场验收不合格的117家医疗机构予以停业整改,对不认真整改,复检验收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依法进行了取缔。
  (二)加强检查,狠抓落实
  各地围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组织开展了对医疗机构的全面检查,查找工作中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如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四平市、辽源市、白山市都对所辖市、县进行了综合性检查;各地还根据当地情况,进行了各种专项治理行动;松原市还专门组织了卫生、计生、科技、公安、监察五部门联合行动,由副市长亲自带队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及时进行了处理。
  (三)开展培训,提高素质
  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均开展了多次培训,既有对监督队伍的,也有涵盖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培训后还与医疗机构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制度,明显提高了监督员的素质和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守法意识。如通化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先后4次对本所及外五县(市)180多名监督员进行了大型培训。为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做实做细,加强对监管对象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化市又召开了四次全市各级医疗、保健、采供血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村卫生所及厂矿企事业(院)所负责人工作会议。白山市也对管理相对人举办了近百人参加的“市区医疗机构守法行医培训班”。
  (四)落实制度,划分职责
  根据省内有关文件部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能够及时下发打击非法行医公告,积极督促和指导医疗机构公示医务人员资质。绝大多数医疗机构能够按要求张贴打击非法行医公告,并进行医务人员资质公示。如长春市双阳区被检查20家医疗机构都能按要求张贴打击非法行医公告和对医师资质进行公示,合格率百分之百;延边州部分诊所在公示医师资质时采用了图片的方式,将医师执业证书的照片也一并公示出来,增加了公示的可信性;延吉市部分小区的医疗机构,还在医师资质公示栏下方将当地的责任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标注出来,既明确了职责,也方便了群众的监督,值得推广。
  各地卫生监督机构也纷纷制定了卫生监督员分片包干的责任制度,开展挂牌办案机制,将每个案件侦破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上,并建立了责任追究制,保证了工作的有效实施。如白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市区内的任务按区域分工到人头,还画出每位责任人的责任区域图,责任区域一目了然,保证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不留死角,每一家每一处都有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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