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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2006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2006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吉打非发〔2006〕2号)


各市、州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按照吉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发的《吉林省2006年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吉打非发〔2006〕1号)和《关于对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吉打非办发〔2006〕2号)等文件的工作部署,以及吉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各市、州2006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吉打非办发〔2006〕6号)文件的工作安排,吉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组织人员,对全省2006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组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吉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由省卫生厅卫生执法监督处周振元处长、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闫闯所长、冷兴志副所长任组长,抽调卫生厅卫生执法监督处和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共16人组成。从2006年6月26日开始,历时5周,抽调了3台车辆,行程近万公里,对全省9个地区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这是我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来,组织的一次规模最大、历时最长、行程最远、检查最全面的专项督导检查。本次督查对每个地区除检查市、州所在地外,还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查2个县(市),共计检查医疗机构557家,其中检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共计253家,占检查机构总数的45%。对督查的所有机构的检查情况进行了登记和陪检人员签字,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对一些问题比较严重的机构直接下达了“督办单”,检查结束后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了反馈。本次督查发现明显问题并督办的医疗机构数为128家,占检查机构总数的23%,建议处罚金额共计32.9万元。各地在督查组检查时,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发现问题不护短,主动的处理问题,对督查组留下的督办单认真查办。截至2006年9月11日,我办收到了来自吉林市、四平市、通化市、辽源市卫生行政部门对督办案件的按时反馈报告。
  二、我省2006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开展情况
  2006年,我省各地认真落实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各项部署,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有重点地深入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全年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有力地打击了各类非法行医的违法行为,推动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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