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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机械工业职工大学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机械工业职工大学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费[2006]293号)


南京机械工业职工大学:
  你校《关于我校新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你校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8人间每生每年不超过700元。
  二、你校向学生收取住宿费后,要按照《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服务项目和要求做好服务。
  请你校于接文后二十日内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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