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市城投公司于每年年末编制次年还本付息计划,计划包括次年到期应偿本息及偿还时间、偿债资金来源,于次年元月底前报送市财政局。
(5)市城投公司在每次还本付息日前15天向市财政局申请到期应还本息,市财政局根据《偿债专项资金协议》提前10天将还款资金及时拨付给市城投公司,由市城投公司给国家开发银行还款。市城投公司应积极进行土地储备,开展城建国有资产经营,逐步实现“借、用、还”一体化。
(6)市财政局将政府对建设项目的投资及偿还贷款的补贴及时划拨市城投公司。
(7)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财建[2001]591号)文规定,市财政局对城建基本建设财务决算进行评审。
(8)根据《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市财政局对基本建设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批复。
3、与市发改委的关系
市发改委负责对市城投公司承担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稽查,负责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批复,以及建设项目的可研审查、批复。
4、与市建管委的关系
市建管委作为市建设行业的主管部门,市城投公司接受其业务指导、检查、监督。市建管委负责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负责拟建项目的储备,对初步设计组织审查,对建设程序进行监督、管理,对竣工项目组织移交和维护管理。
5、与市国土资源局的关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城投公司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及选址、定点工作;在市城投公司土地储备工作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初审和报批工作;办理市城投公司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依法管理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和政府收购。市城投公司在土地储备交易中接受市土地领导小组、市国土局的领导、检查与监督。
6、与市规划局的关系
市规划局管理、指导市城投公司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工作。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定建设规划方案;根据城市规划调整建设项目选址及建设规划方案;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审查和验收;指导并监督规划设计方案的招投标工作;指导并监督建设工程的勘测、验线工作。
7、与市执法局的关系
市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
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对城投公司的城市户外广告经营业务进行监督指导,对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依法许可,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市城投公司因建设项目临时占道依法许可,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免收临时占道费;对市城投公司在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土地储备和道路建设等工作中涉及的拆迁业务给予行政保护,对违法建筑进行清理并依法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