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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06年9月30日 深教〔2006〕425号)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06〕13号,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严密组织,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工作

  2006年11月1日至14日,为全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统一报名时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直接登录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网(网址:http://www.szjszg.edu.cn)或登录深圳教育网(网址:http:/www.szeb.net)链接栏中的“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等申请认定表格,按要求填写并核对申报信息,经确认无误后网上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并按要求完成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补修、体格检查、学历认证等认定材料的准备工作(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补修、普通话水平测试、体格检查、学历认证的联系方式及要求详见附件1)。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报名时间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有关报名信息的统计工作,并做好受理申请认定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认真审核,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受理工作

  2006年11月15至30日,为我市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时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需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办公地点详见附件2)提交如下相关的认定材料: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近期小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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