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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的通知


  二、扎实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工作

  随着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日期的日益临近,实施前的准备时间已不多了,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按照我厅今年3月份《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行政许可法培训的通知》(粤人发[2004]89号)要求,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抓紧做好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许可法学习和培训工作的同时,抓好政府机关人事干部的相关培训工作,为人事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法奠定良好基础。

  (一)要将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纳入人事系统“四五”普法规划,并将其作为今年普法重点工作任务加以落实。要抓紧制定具体的学习培训方案,做到学习培训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制定学习培训方案要注意联系人事部门实际,结合人事工作特点,分期分批、有所侧重、学以致用,力争取得最佳效果。

  (二)着重抓好集中学习培训工作。要在鼓励引导广大人事干部积极自学的基础上,适时地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力争通过学习培训使人事部门工作人员人人了解、熟悉这部法律,领导干部和直接相关人员则人人精通这部法律。今后还要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岗位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中适当增加行政许可法的内容,并将行政许可法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的必修课程。

  (三)注意突出学习培训重点。一方面要突出重点对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有工作人员都应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人事部门领导干部以及直接从事许可清理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培训。另一方面要突出重点内容,在全面系统地学习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确立的一系列有创新精神的制度,如行政许可设定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制度、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制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行政许可责任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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