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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第十四中学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第十四中学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6〕64号)
郑州市第十四中学:
你校《关于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精神,结合你校住宿条件,同时考虑学生承受能力,经成本核算,研究决定你校宿舍楼收费标准为:八人间每生每期200元。不得收取与住宿相关的其他费用。请你校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和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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