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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申报征收岗位人员对上月漏采的专用发票销项数据,必须经过“非常规报税/逾期报税”采集。对注销或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当月开具的专用发票销项数据,经过“非常规报税/注销一般纳税人资格纳税人报税”采集。

  十八、一般纳税人报税完成后,申报征收岗位人员应及时进行人工解锁。

  十九、纳税申报分为远程申报和上门申报。远程申报是指纳税人借助于网络、电话或其他手段,将申报资料传输至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的一种方式;上门申报是指纳税人携带申报资料,直接到申报征收窗口进行申报的一种方式。

  二十、申报征收岗位人员应在征收期内受理纳税人纳税申报工作,在受理纳税人纳税申报时,应对纳税人报送的资料的完整性及逻辑关系进行审核。

  二十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都应进行票表比对。实行网上申报的一般纳税人,票表比对在一般纳税人申报时自动进行;实行上门申报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和IC卡报税应一并进行,票表比对由申报征收人员操作。

  二十二、票表比对是指利用认证系统、报税系统及其它系统采集的增值税进、销项数据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表中的对应数据进行比对。

  二十三、票表比对内容

  (一)销项比对(利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的销项比对)

  1.用防伪税控报税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销项金额、税额汇总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1、8、15栏“小计”项合计的销售额、税额数据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

  2.用防伪税控报税系统采集的普通发票销项金额、税额汇总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3、10、16栏“小计”项合计的销售额、税额数据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

  (二)进项比对

  1.非辅导期内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票表比对内容

  (1)用防伪税控认证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进项金额、税额汇总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中所填列的进项金额、税额汇总数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是认证系统采集的进项信息必须大于或等于申报资料中所填列的进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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