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制定或修改有关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的规范性文件。
7、组织开展市州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年度考评工作。
8、负责对委托下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的成本监审项目结论进行复审。
9、负责建立我省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数据库,建立成本动态管理和成本约束机制。
10、负责为价格主管部门实施反欺诈、反暴利等职能,提供成本依据。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局价格监测中心
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全省价格监测、信息服务工作规划,提出价格监测法规建设意见。
2、负责指导协调全省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并组织考核评比,提出表彰建议。
3、负责完成国家发改委安排的各项价格监测任务。
4、负责制定全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健全价格监测网络。
5、负责全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分析、预测、上报和反馈工作。
6、负责应急价格监测及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工作。
7、负责价格政策法规公示工作。
8、负责公共价格信息服务和价格信息资料的编辑和发行工作。
9、负责全省物价系统网络建设规划和工作指导;负责局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及实施工作。
10、负责局域网、政务网、密码网、纵向网、甘价网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11、负责价格工作软件的开发应用和技术指导,协助相关培训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省价格认证中心
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委托,对刑事、民事、经济等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
2、负责接受当事人委托,对诉讼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证;接受当事人双方委托,进行价格纠纷调解。
3、负责接受市场主体提出的各类有形无形资产、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认证。
4、负责接受单位组织或当事人委托,对各类中介价格评估机构的结论进行认证。
5、负责面向社会为单位组织和公民提供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等咨询服务。
6、负责协调指导全省价格认证业务工作。
7、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省物价研究所
负责研究和拟定价格改革总体方案;编制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研究宏观管理措施,提出配套改革建议;负责价格专题研究和学术交流;汇编价格文件,编写价格工作大事记等。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研究和拟订价格改革总体方案,编制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研究宏观价格管理措施,提出价格配套改革建议。
2、负责研究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对各方面的影响,提出调控价格总水平的对策建议。
3、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价格问题。
4、研究政府管理价格和收费的范围、原则和办法。
5、负责价格专题(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
6、组织价格专家委员会开展价格论证会、咨询活动。
7、收集编印价格研究资料和书刊。
8、负责全省价格调研优秀成果评比奖励。
9、负责征订价格资料书刊,提供全局价格参考资料。
10、负责省价格协会秘书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