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省局印发了《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考核办法》(甘价监测[2006]47号),各地要组织监测人员认真学习并切实加以贯彻落实。市州价格主管部门也要建立严格的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度,价格监测机构对价格监测数据的采集、审核、校对、汇总、上报等各环节都要明确岗位责任,实行专人负责。上报数据时,须有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签名。对上级价格监测机构审核发现的疑问数据,上报单位要认真进行核实,并及时作出报告。
2006年,在适当时间组织开展价格监测质量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监测点采价规范、台账建设情况;到监测点现场指导制度落实情况;报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等。通过统一组织检查活动,努力提高价格监测工作的质量。
五、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促进农民增收
各地要继续认真落实省物价局等九部门《关于建立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信息分析发布工作的通知》(甘价监测[2004]304 号)要求,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加强协作,扎实推进,不断改进和完善农产品信息服务的内容和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把这项工作引向深入,要送信息下乡,送信息入户,使之切实发挥服务农业生产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
六、加强“甘肃价格信息网”建设,做好价格信息服务工作
“甘肃价格信息网”将于4月中旬初步完成改版,省局2006 年的价格文件都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各地也要将印发的调定价文件在甘价网上公示或通过电子邮件上报省局(具体上网公示帐号及电子邮件报送办法随后函告),提高价格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各地要抓住时机,早安排、早行动,充分利用价格工作的职能,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做好网刊资料《中国市场与价格信息》、《甘肃医药价格》的发行工作。
七、加强价格监测队伍建设,提高监测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继续抓好去年全国价格监测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工作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的落实工作。应当看到,价格监测信息服务工作已经越来越成为基层物价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开拓创新,做好这项工作,做到有为,我们的工作才能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认可,才能得到有关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领导要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价格监测工作的领导,加强机构建设,充实价格监测人员,落实工作经费,为价格监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