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准予北京市东城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34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高级职业资格培训的通知
(京劳社培发[2006]147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行政许可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我市有关文件规定,经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和为期一周的网上公示后,准予北京市东城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34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相应职业的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具体内容见附件),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此次准予开展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34所学校,应在准予的职业范围内开展高级职业技能培训;
二、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此次准予开展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34所学校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及增项手续,接受属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日常管理;
三、各有关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应按照通知内容,为属地内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理换证、增项、编号升位等手续,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6年准予开展高级职业资格培训学校名单
东城区:
1、北京市东城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中式烹调师、制冷工
西城区:
2、北京市西城区职业技术学校:保健按摩师
3、北京按摩医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保健按摩师
4、北京市西城区标榜美容美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美容师、美发师
5、北京风弛汽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汽车修理工
6、北京市西城区赵春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中式烹调师
7、北京蒙妮坦美发美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化妆师
8、北京市西城区室内装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室内装饰设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