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以上思路,北京市将不再发展摊群式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同时控制发展新的分拣中心。北京市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应符合《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重点是对现有符合规划,合法建立的集散市场进行升级改造,逐步过渡为专业分拣中心。
厂商直挂:要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再利用工业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产业链接,实现完成分拣和初加工的回收物资直接配送给北京再生资源利用加工企业,以减少环节。对京内不能加工再利用的回收物资,经分拣中心分拣、初加工、打包向京外再生资源利用企业配送。
市商务局将会同市发改委、环保局、工促局等有关部门确定北京市重点再利用企业名单,各区(县)要认真做好与再利用企业链接。
(二)试点先行,逐步推广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产业化的构建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应确立循序渐进的原则,先从社会产生量较大的废旧报纸、纸制品包装物和废塑料做起。首先在城八区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广。试点区在对小区居民数量、居民结构,再生资源的生成及回收情况进行充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责任、时间要求。
按照上述安排,首先以崇文区、朝阳区和海淀区作为试点,每个试点区选择10个左右小区,通过规定路线、明确招标条件、确定试点企业、与本市重点再利用企业链接,实现厂商直挂的方式开展试点。通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有条件的区(县)可按以上思路进行探索。总的原则是区(县)为主,发挥多方面积极性,推动工作的开展。
(三)政策措施
1、加强领导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副市长主持,市发改委、规划、国土、工商、商务、财政、公安、市政管委、城管、环保、工促局、市交通委等共同参与,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信息互通、互相支持。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检查落实工作完成情况。各部门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再生资源行业管理,负责牵头配合试点区制定落实试点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工商局负责对再生资源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依法查处有固定场所的无照商贩,并配合公安及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及集散市场进行清理整顿;
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和分拣加工中心建设的规划和用地问题;
市政管委负责协调推动有条件的密闭式清洁站作为废旧物资回收的场所;
市发改委、环保局负责提出北京再生资源再利用生产企业名单;市工促局负责配合市商务局协调回收与加工再利用企业的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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