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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产业化发展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
  我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经过三至五年时间,建立起适应首都现代化宜居城市、建设节约型城市、发展循环经济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具体实现两个消除和两个提升。即:以规范收购前端,消除环境脏乱扰民等社会不稳定因素;用专业化物流和分拣加工代替初级摊群市场为主的运作模式,消除环境隐患;提升宜居社区的便利性和安全性;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效率。
  具体目标:
  提高组织化程度:采取政府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并培育若干家再生资源回收物流企业作为市场运营主体,逐步取代分散、个体的回收方式。
  完善并规范社区回收网络:按照城区每1000-1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站点的标准,城八区设置约2000个回收站点,回收站点原则上以流动站点为主,固定站点为辅,并逐步引入物流配送的方式,实行定点、定时、定人回收。
  建设专业化分拣中心:发展专业化分拣中心逐步代替摊群式集散市场,重点清理整顿市场,撤除非法市场,引导现有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升级改造为专业化分拣中心,全市未来预计发展10个左右专业化分拣中心。
  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效率:通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资源整合、培育行业龙头企业,规范、精简流通环节,减少流程时间。通过科学合理地分拣、初加工,保证利用企业的高效利用。
  三、工作内容
  (一)工作思路
  总体工作思路可概括为:规范站点、物流配送、专业分拣、厂商直挂。
  规范站点:区(县)商务部门要对本地区再生资源站点的布局进行科学规划。会同工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委、城管等部门对现有固定站点进行清理整顿,对影响交通、环境的站点,坚决依法撤除,严格禁止三轮车运货上路。新增加的站点以流动为主,原则上占地应不超过10平方米,可以使用封闭的再生资源回收车,在小区指定场所定时、定人等进行收购,回收站点和人员要做到三统一,即:车辆及设施标识统一、人员着装统一、衡器标准统一。通过在居民社区中设置规范化的回收站点,直接面对居民进行回收,压缩非法收购空间。同时,社区回收站点还可与有条件的密闭式清洁站结合。
  物流配送:培育专业回收物流企业,理顺物资回收流通通路。各区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物流企业进入社区收购,经专业物流运送至再利用企业或分拣中心。
  专业分拣:建设专业化的分拣中心。分拣中心的设置必须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北京市“十一五”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同时还要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规定和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符合行业发展特点的需要。其建设位置原则应在城市五环路以外,可与垃圾处理厂结合,必须远离水源保护区,避免环境污染、扰民、社会安全等问题。要从节约用地、存量用地盘活、废弃地利用、生态保护等方面,在数量、规模、分布及选址采用标准化进行建设与管理,规范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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