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产业化发展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商交字[2006]52号)
各区(县)商务局及区(县)相关部门:
现将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北京市财 政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推进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产业化发展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各区(县)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关于推进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产业化发展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
2、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流程图(略)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工业促进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OO六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关于推进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产业化发展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是一项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节约市场资源、净化社会环境的系统工程。近几年市政府按照“政府积极引导、社区作为载体、市场机制运作”的原则,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回收行业组织化程度不高,便利性、安全性不够,专业化、产业化水平较低。为解决这些问题,尽快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逐步构筑符合北京特点的再生资源产业化运作体系,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推进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产业化发展,以《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十一五”商业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加速推进行业资源整合,逐步实现产业化发展为目标,采取“政府引导,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市场化运作,引进专业化物流、分拣,试点先行”的方式,探索北京市再生资源体系建设产业化发展的新路子,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