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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卫疾控〔2006〕58号)


各区(县)卫生局、公安局、食药监督管理局、禁毒办、财政局:
  现将《上海市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财政局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上海市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

  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以及卫生部、公安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试点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定义
  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是指在批准开办药物成瘾治疗的医疗机构中,选用合适的药物,对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进行长期维持治疗,以减轻成瘾者对阿片类物质的依赖、减少由于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引起的疾病、死亡和引发的违法犯罪,使成瘾者回归社会。
  二、目标
  通过对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减少成瘾者对阿片类物质依赖和滥用,减少艾滋病传播相关危险行为,减少违法犯罪,恢复成瘾者的社会功能。
  三、组织管理和职责分工
  本市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卫生、公安、药监、禁毒和财政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实施。市、区二级实行分级管理,建立二级工作组。医疗机构具体实施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市级工作组由市卫生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禁毒办和财政局以及有关技术单位组成,负责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确定本市开展维持治疗的医疗机构,核准治疗药物的申购计划、生产和供应,组织骨干的培训,监督、指导和评估维持治疗工作。
  市级工作组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管理。设立市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专家委员会,协助处理有关技术事宜。
  区级工作组由辖区的卫生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禁毒办和财政局以及专业机构组成,负责辖区内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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