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上街区实验高级中学和第二外国语学校学生公寓楼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6〕67号)
上街区物价局:
你单位《关于正式核准上街区实验高级中学和郑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新建宿舍楼收费标准的请示》(上价[2006]09号)和《关于核准郑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新改造学生公寓楼住宿费标准的请示》(上价[2006]14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文件有关规定,并结合试用一年的情况,经研究,同意以上两校学生公寓楼收费标准继续按郑价费函[2005]46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