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小型水闸安全技术认定办法(试行)


浙江省小型水闸
安全技术认定报告书

  水闸名称:
  主管单位:
  认定时间:

填 表 说 明

  一、工程概况:需填明开发目标、工程功能作用、建成时间、设计洪水和排涝标准、建筑物主要技术指标,运行概况、以及续建、加固和水闸对上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防洪(潮)、排涝标准和消能防冲复核结果:应根据本次技术认定中对水闸实际防洪(潮)、排涝能力和闸顶高程的复核结果,填明水闸现状实际达到的防洪(潮)、排涝能力,最大过流是能安全下泄,闸顶高程是否满足要求,以及与规范规定标准的比较。
  三、水闸稳定性与构件安全性分析评价:应根据本次认定中对主要建筑物与构件进行现场检查及分析评价的结果,填明水闸整体与主要建筑物是否稳定,构件是否安全;特别是消能防冲设施是否安全。
  四、抗渗稳定分析评价:应根据本次认定中对水闸进行现场检查及分析评价的结果,填明闸上下、闸基、闸两侧渗流是否正常。有监测设施的应包括应用渗流监测资料和检查成果等进行的渗流稳定分析。
  五、闸门与启闭机安全性分析评价:应根据本次认定中对闸门与启闭机进行现场检查及分析评价的结果,填明闸门与启闭机是否完好、可靠, 启闭是否自如和安全可靠 。
  六、运行情况分析:应填明在水闸运行期遭遇历次较大洪水时或较高蓄水位时工程的运行情况,有无异常状态,以及事后对异常情况的加固的处理情况等。
  七、电气设备安全性分析:应根据本次认定中对电气设备检查及分析评价的结果,填明水闸电气设备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应填明在本次认定时,水闸等主要建筑物尚存在需进行处理的主要问题。
  九、安全认定结论:应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和对水闸安全分析评价结果,填明对水闸安全作出的认定结论。包括:1、水闸防洪(潮)、排涝能力是否达到规范规定标准;2、对水闸整体安全做出明确结论,并明确水闸是否能按设计进行安全运行。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