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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成立由分管的省领导担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海南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省政府决定,将专项行动作为今明两年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继续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要从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制售假药等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结合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狠抓薄弱环节,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强化监管责任。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出实效。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发展与改革、卫生、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把好广告在媒体发布关,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把专项行动和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结合起来,相互促进,以取得更好的整治效果。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

  (四)全面清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监管工作制度,并结合工作需要和形势变化进行修改完善。加快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相关监管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条件。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动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9月)。各市、县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其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制订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的工作方案,省卫生厅牵头制订药品使用环节的工作方案,省工商局牵头制订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工作方案;各市、县及上述有关部门的实施方案,要于10月前抄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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