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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实施财政工资网络统发工作方案的通知


  首次纳入工资网络统发或人事工资信息有变动的单位,应于当月15日至25日,从网上向同级人事劳动部门报送本单位人事工资信息。

  省级部门派驻省外和市县单位的编制、人事、工资信息,通过工资网络统发系统远程报送。

  3.编制人事工资信息的审定。

  编制部门对单位的人员编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通过。否则,返回。

  人事劳动部门对单位人事工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合格,通过。否则,返回。

  4.编制人事工资信息的复核和传输。

  财政部门每月底前应对单位上报的人事工资、支出科目和法定代扣款数据信息进行全面认真核对,主要核对如下内容:

  (1)单位工资列支的预算科目是否正确;

  (2)人员工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数据是否准确。同时将工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等数据信息分类汇总打包,分别传输给各代理银行。

  5.工资的支付。

  (1)实行网络直接统发单位的人员工资,由财政部门按“直接支付”方式办理。代理银行按财政部门提供的工资数据信息和支付令,每月5日前将工资分解到个人账户,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凭证回单传递给财政部门;

  (2)实行网络间接统发单位的人员工资,区分单位情况,分别按直接支付、授权支付或拨至基本户等方式办理。代理银行按财政部门提供的工资数据信息和支付凭证,将工资统一发放到个人账户。

  (二)非工资统发补贴发放流程。

  1.单位将需要发放补助的人员姓名和补助项目,录入《个人非工资统发补贴发放汇总表》,经单位领导在系统中确认(审签)后,传送给财政部门。

  2.财政部门通过工资网络统发系统辅助模块,接收和审核单位补助发放数据,并依照工资网络统发的方式,将数据分类打包,分别传递给各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对补贴数据进行核实后,按财政部门的要求,根据单位性质分别采用不同支付方式:属于工资网络直接统发单位,采用直接支付方式;属于工资网络间接统发单位,分别采用直接支付、授权支付或拨至基本户等方式,将其补贴统一发放到个人账户。

  (三)法定代扣款缴纳流程。

  1.省本级单位法定代扣款缴纳流程。

  (1)实行网络直接统发单位法定代扣款缴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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