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常务副市长朱浩文同志任组长的石家庄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名单附后)。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听取各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协调解决节水型社会建设活动中的重点和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务求节水型社会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市发改委负责宏观经济结构调整“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等方面的工作;市规划局负责雨水利用及再生水回用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配套建设工作;市城管局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等方面的工作;市水利局负责城市节水、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与推广、发展高效农业节水、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节水制度建设和组织公众参与节水等方面的工作;市农开办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区的节水示范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农业结构调整、旱作节水农业等方面的工作;市质监局负责督促企业定期对所配备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等方面的工作;市物价局负责水资源费及水价标准的制定等方面的工作。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质监局要共同做好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和社区创建工作;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要共同做好节水型用水器具的推广应用工作;市城管局、市园林局要共同做好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在洗车、市政设施及绿化用水等方面强制使用再生水工作。
(三)加大投入,保障节水资金。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通过财政补助、减免有关事业性收费等政策,鼓励和支持节水技术改造和废水回用。市财政将逐年加大节水投入,从水资源费、水利基金或其他财政资金中建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活动顺利实施。市政府每年组织评选市级节水型企业10-20家,节水型社区(单位)10家,对获得市级节水型单位称号的企业(单位),在实施节水改造项目方面,市财政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节水型社会建设活动要在各级政府主导下推进,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要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其他涉及节水型社会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管理不力,给公民基本生活用水和用水安全造成影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