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鑫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9.8万吨漂白龙须草浆板厂一期工程项目的核准批复
(陕发改工业〔2006〕988号)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陕西鑫元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产9.8万吨漂白龙须草浆板厂一期工程项目申请核准的报告》(商发改字[2005]5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陕西鑫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年产9.8万吨漂白龙须草浆板厂一期工程项目。现将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洛南县城关镇尖角乡原704厂厂区。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生产纲领:项目建设用地300亩,总建筑面积36946.49平方米,主要建设原料场、制浆车间、浆板车间、碱回收车间、给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修理车间、成品库等,配套建设备品备件及化工材料库、热电站及变电所、综合办公楼等设施,购置生产工艺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形成年产4.9万吨漂白龙须草浆生产能力。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2122.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9595.42万元(包括设备购置费14742.3万元),流动资金252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本金9339.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0%,申请银行贷款或融资22783.3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