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通知
(沪民办发〔2006〕84号)
各区、县民政局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情民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为各级领导开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支持,市民政局将在本市民政系统建立社情民意信息点,逐步探索和完善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点的设立
各区县民政局办公室设总联络员一名,负责本区县民政系统社情民意信息点和信息员队伍的建立以及日常管理。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比较紧密的优势,在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街道(乡镇)、居(村)委会等不同层面广泛建立信息点。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发展信息员队伍,并实行动态管理。总联络员和信息员的名单、通讯方式报市民政局办公室备案,变动情况由总联络员及时掌握并上报。
二、信息员的基本条件
社情民意信息员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政治素质过硬,熟悉民政业务,具备比较敏锐的信息意识和一定的写作能力,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愿意从事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信息员应该以一线工作人员或者机关中熟悉了解一线工作的人员为主,如街道(乡镇)民政科、社会救助管理所、居委会等基层工作人员。
三、信息员的工作任务
社情民意信息员应该及时报送以下四方面的信息。一是对于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及时反馈,着重反映基层在政策执行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或者矛盾、群众对于该政策的反响和其他诉求等社情民意信息。二是对于基层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倾向性、敏感性、苗头性的信息,超前把握,及时准确地向领导报送相关情况。三是围绕阶段性工作重点,通过简单问卷或面谈等方式开展抽样调查,主动收集、了解社情民意信息。四是对于日常工作中了解到的群众的呼声诉求或者基层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信息,及时通过报送网络进行反映。
四、信息报送的渠道
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社情民意信息的报送实行扁平化管理,由各信息点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后直报市局办公室。信息员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报送信息,紧急情况下也可以通过电话提供相关信息。所报信息以反映民政工作相关内容为主,但不局限于民政业务,要内容真实、及时准确,不强求系统、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