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出租汽车运价和建立运价油价联动机制的通知
(郑价金〔2006〕8号)
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各出租汽车公司:
为解决燃油价格持续上涨给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带来的运营压力,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关于出租汽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价格听证会听证,报请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我市出租汽车运价进行调整并同时建立运价油价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车公里租价
1、排气量2000CC以下轿车:不分车型,车公里租价由现行的1.00-1.20元统一调整为1.50元。
2、排气量在2000CC以上(含2000CC)轿车(含新郑机场):车公里租价由现行的1.80元调整为2.00元。
二、基价公里
排气量在2000CC以下的车型,基价公里由现行的3公里调整为2公里;排气量在2000CC以上的车型,基价公里仍维持3公里不变。载客里程未超过基价公里的,按基本租价计费,超过基价公里以上部分按车公里租价计费。
三、基本租价
排气量在2000CC以下出租车,基本租价(起步价)由现行的7元调整为6元;排气量在2000CC以上的出租车,基本租价(起步价)由现行的8元调整为10元。调整后原郑价金[2005]9号文规定的燃油上涨临时加价1元补贴同时取消。
四、空驶费
空驶费的加价里程由现行的10公里延长为12公里,即单程超过12公里(含12公里),超过部分每车公里租价加收50%的空驶费。
五、等候费
取消现行的5分钟免费等候规定。应乘客要求等候的按时间计费,每等候5分钟按一公里租价计费。即:2000CC以下出租车,每等候5分钟按1车公里租价1.50元计费;2000CC以上出租车,每等候5分钟按1车公里租价2元计费。
六、夜间收费
夜间行驶可以向乘客加收夜补费。夜补费的计费时段由现行的晚23:00(含23:00)至次日05:00(含05:00)调整为晚22:00至次日05:00时。夜补费的收费标准是每车次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