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市标准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渝办发〔2006〕241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十五”期间,我市标准化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长足进步,对提高我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地方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标准化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鼓励先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经市政府同意,对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等102个集体和何蔺等1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不骄不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在今后的标准化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企业和广大职工要向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战略切实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6〕65号),勇于开拓,锐意创新,为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重庆市标准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六年十月十日
附件:
重庆市标准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
重庆隆鑫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海扶(HIFU)技术有限公司
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钢铁集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富皇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建峰化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