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设置基本要求的外设婚前医学保健服务点,卫生行政部门将以妇幼保健机构院(所)外第二执业点的形式予以认可,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上注明具体执业地点、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各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对院外婚前医学保健服务点管理,确保保健质量和医疗安全。
附件:上海市妇幼保健机构外设婚前医学保健服务点(室)基本要求
上海市卫生局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上海市妇幼保健机构外设婚前医学保健服务点(室)基本要求
经许可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妇幼保健机构,如需在机构外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应向市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一、人员配备要求
至少配备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男、女婚检医师、主诊医师和合格检验人员各1名。
二、场所、设备等要求
(一)候诊室(宣教)室:配有与婚检量相适应的候诊椅。墙面粘贴婚检流程和相关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画。配备影像设备及宣传资料。
(二)女婚检室:应有妇科检查床、妇科检查用具、手套、臀垫、化验用品、器械桌、立灯等妇科检查设备。设有诊查床、听诊器、血压计、体重身高计、视力表、色谱仪、音叉、叩诊锤等综合体检设备。配有消毒物品、污物桶、洗手池等消毒隔离设施。设有屏风、诊察桌椅、室温控制设备。
(三)男婚检室:应有诊查床、手套、睾丸和阴茎测量用具、化验用品、器械桌等男科检查设备。设有听诊器、血压计、体重身高计、视力表、色谱仪、音叉、叩诊锤等综合体检设备。配有消毒物品、污物桶、洗手池等消毒隔离设施。设有屏风、诊察桌椅、室温控制设备。
(四)检验室:具有分光光度计、显微镜、水浴箱、离心机、冰箱等所需仪器设备。检验室台面应平稳并铺设耐腐蚀板,地面应清洁。仪器设备放置有序。
具有独立的抽血处,抽血处符合消毒隔离要求,抽血用具齐全。
(五)咨询室:应有男女生殖器模型、图片等辅助教具;3类以上不同品种的适合新婚和孕前使用的避孕药具供选择。
(六)医疗废弃物处理、消毒隔离和场所卫生工作均须按医疗机构管理要求执行。
各诊室要求整洁、安静、温馨、私密,符合人性化服务的原则。
三、工作流程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