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上海市金属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通过初次评审的通知
(沪质技监监〔2006〕454号)
上海市金属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
根据《
标准化法》、《
产品质量法》和《
计量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上海市计量认证评审准则》的要求,经我局组织考核,你站通过了金属材料类218项产品及其参数检测能力的审查认可和计量认证初次评审,我局批准正式予以授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你站自发文之日起,可以在授权的检验产品范围内(见附件)开展工作,质量监督检验业务受我局的监督和指导。
2. 你站通过初次评审的证书及附表随后颁发。
你站要积极抓好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检验手段,保证出具公正、科学、准确的检验数据。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的主要检验产品范围表
二00六年十月十日
附件
授权的主要检验产品范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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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机构 │审查认可证书号沪质│ 有效期 │ 授权的主要检验 │
│ 名称 │ 监认字()号 │ │ 产品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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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属材料质量│ 112 │ 2006.10.10 │钢铁及合金、硅钙合金、硅铬│
│监督检验站 │ │~2009.10.9 │合金、锰硅合金、金属铬、金│
│ │ │ │属镍、铜及铜合金、铝及铝合│
│ │ │ │金、锌及锌合金、镁及镁合金│
│ │ │ │、锡铅焊料铅及铅合金、金属│
│ │ │ │锡、海绵钛、钛及钛合金、贵│
│ │ │ │金属等金属材料类218项产品 │
│ │ │ │及其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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