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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换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工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换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工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筑[2006]965号)


各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的通知》(建标[2006]29号)、《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06]65号)、《关于统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编号、执业印章制作样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标[2006]57号)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资质证书、执业印章的管理。现就我市甲级、乙级、暂定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换发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资质证书范围
  凡取得建设部、市建委颁发的甲级、乙级、暂定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均须按照本通知要求换发资质证书。
  二、换发资质证书程序及要求
  申请甲级、乙级、暂定级、工程造价咨询换证的企业应填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换发资质证书申请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网址:www.ccost.com/、www.tjcac.gov.cn/下载),向市建委提出申请。
  (一)甲级资质证书换证程序
  1.2004年12月1日前,取得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要求提供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通过“中国建设工程信息网、天津建设网”(网址:www.ccost.com/、www.tjcac.gov.cn/ )完成网上申请。
  2.2004年12月1日后取得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企业,仅需将取得资质证书后有关资质变更内容在网上做相应修改完成网上申请,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换发资质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甲级资质(正、副本)。
  (二)乙级、暂定级资质证书换证程序
  1.申请乙级、暂定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填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换发资质证书申请表》(网址:www.tjcac.gov.cn/下载),向市建委提出申请。
  2.取得乙级、暂定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要求提供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通过“天津建设网”(网址: www.tjcac.gov.cn/ )完成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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