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南省林业局、海南省农垦总局、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海南省交通厅、海南省建设厅、海南省科技厅、海南省旅游局、海南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
(二)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企业。
1.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2.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3.省农垦企业;
4.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使用标志的企业;
5.享有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农产品生产企业;
6.国内农产品生产、加工、出口企业;
7.港、澳、台地区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
8.国外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
9.房地产开发企业;
10.旅游企业;
11.医药生产经销企业;
12.交通运输(物流)企业;
13.与农产品加工配套的相关企业。
(四)产品分类。
1.种植业产品、林业(含花卉)产品;
2.海(淡)水水产品;
3.农产品加工品、包装产品;
4.畜牧产品;
5.农机产品、农用生产资料;
6.农业科技高新技术产品;
7.土特产品;
8.饮类产品;
9.旅游产品;
10.医药(南药)产品。
六、布展
展厅分设:新闻发布区(面积1000平方米,会展中心二楼);展示厅(面积14000平方米,会展中心一、二楼、三楼);交易区(外场搭建摊位总面积3800平方米)。
(一)新闻发布区。用于举行新闻发布会及贸易签约仪式。
(二)展示厅(设中心馆、18个专业展区和市县展区)。热带兰花展区;热带水果展区;热带瓜菜展区;热作产品展区;热带海(淡)水产品展区;热带农产品加工展区;热带畜产品展区;热带林产品展区;包装物流展区;农机展区;旅游展区;热带医(南)药展区;房地产展区;生产资料展区;农业科技高新技术展区;热带茶叶展区;热带土特产品展区、国外热带特色产品展区;市县特色产品展区。
(三)交易厅(设6大销售区400个标准摊位)。各市县企业销售区;农垦企业销售区;国家级龙头企业、省级龙头企业销售区;国外企业销售区;外省企业销售区;琼台合作产品销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