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网上办公系统应用的通知
(青政办〔2006〕12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业务应用,提高政府办公效率,省政府办公厅于2006年2月份下发《关于启用网上公文传输、值班信息政务信息、督查督办、会议管理等系统的通知》(青政办〔2006〕18号),决定从2006年3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用网上办公系统。自今年3月网上办公系统正式启用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利用该系统开展工作,应用水平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电子公文传输和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已成为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平台的重要部分。但目前这项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实施办公自动化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还没有配置电脑等网上办公的必需设备;还有的地区和部门对此项工作持怀疑和等待观望态度,长期不接收或不按时签收文件,所有这些,严重影响网上办公系统应用工作进程。为进一步推进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推进网上办公
搞好办公自动化业务系统的应用,是政府电子政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电子政务建设部署的具体行动。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推进办公自动化的重要意义,增强信心,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作。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适应现代办公的需要,积极改变传统的工作方法和习惯,带头学习、带头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在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的初期,由于纸质办文与网上办文并行使用,或多或少地会增大工作量,要引导广大工作人员克服畏难情绪,主动适应工作需要,加强业务技术学习,积极应用网上办公。
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网上办公系统的使用效率
经过前一段时间的运行,网上办公系统运行基本正常。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搞好应用的推进工作,扩大系统使用范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凡各地、各部门上报省政府及办公厅的各类文件、值班信息、督查报告在上报纸质文件的同时,必须先上报电子文件。否则,对接收的纸质文件不予处理。省政府及办公厅下发的各类会议通知、督办通知等也要通过专网传输,请各地、各部门及时签收。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今年底停止纸质公文的下发和上报,实行电子公文的传输,请各地、各部门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配备得力的电子公文操作人员,及时登录系统查收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