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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三)“十一五”上海住房建设的形势与要求
  “十一五”期间,上海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将保持持续较快发展,住房建设面临着新的形势和要求。“四个中心”和国际化大都市的建设,将为住房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世博会的筹办和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将为住房建设带来新一轮的发展动力。同时,住房建设也面临着资源、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制约。
  随着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何适应市民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仍然是“十一五”期间住房建设面临的主要任务。根据全市住房需求调查和发展趋势分析,预计“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建住房的需求量约1.2亿平方米。

  二、“十一五”上海住房建设的指导方针和目标
  (一)指导方针
  “十一五”期间,上海住房建设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决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按照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和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的要求,建立健全“两大体系”,即诚信、规范、透明、法治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分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始终做到“四个坚持”:
  1、坚持住房建设与市民多层次的住房需求相适应。以“三个为主”为原则,进一步优化供应结构,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不断适应市民梯度消费、逐步改善的住房需求,切实保障生活和居住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条件。
  2、坚持住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发展方向,合理确定住房的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发挥好住房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3、坚持住房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以全面建设节能省地型住房为抓手,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降低资源和能源的消耗,不断提高住房建设的整体水平。
  4、坚持住房建设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以“三个基本”(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指导,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调控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市场调控能力和行业管理水平,发挥好住房建设对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主要目标
  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上海实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根据供求关系,继续保持适当的住房建设规模。依托科技进步,提高建设水平。分层次、多渠道逐步改善市民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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