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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3、新建鹿冲关森林公园、金阳观山公园及石林公园,并加快建设步伐;

  4、全面完善黔灵、河滨、森林、南郊、长坡岭等公园的基础设施及环境绿化。

  (五)着力生态环境建设

  1、搞好第一环城林带的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工作。按照《贵阳市环城林带保护办法》,依法利用现有的森林资源并进行科学开发,同时要加大“二环”公益林的抚育力度,巩固建设成果;

  2、按照大生态、大绿化、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方针,云岩、南明、小河三区要积极搞好所在地的城乡结合部绿化、小城镇绿化,以提高我市城市绿化建设的整体水平;

  3、巩固南明河综合治理成果。进一步搞好南明河流域沿岸水土保持、污水处理、截污沟及城区段绿化、美化、亮化等维护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使这一优美的绿色廊道成为展示我市山青水秀和民族艺术特色的风景线;

  4、完成白云、花溪、小河三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使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

  5、完成小河、二桥、花溪、新庄、白云等六个污水处理厂建设,使城市的污水处理率达到55%以上。

  (六)完善市政设施

  加快市政设施建设步伐,燃气普及率要达到80%以上;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到10辆(标台)以上;公交出行率不低于20%;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达到98%以上、亮灯率98%以上;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用水普及率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道路机械清扫率达20%;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袁 周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 忠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魏俊生  (贵阳警备区司令员)

      樊中黔  (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丁 海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 员:莫 惹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延陵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侯 楠  (市文明办主任)

      单建星  (市发改委主任)

      蒋晓菁  (市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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