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适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筑府发[2006]5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适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八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适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全省农村适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筑党发〔200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适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转变农民观念,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着力抓好“一基、三化、四提高”,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动员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村适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农村适用技术培训。围绕贵阳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大力开展农业种植、养殖、加工等方面的培训。“十一五”期间,每年完成农村适用技术普及培训35万人(次);完成绿色证书培训0.65万人;颁发“绿色证书”0.5万人。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按照政府促进、市场运作、内外结合、培训输出、农民受益的原则,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多种职业的转移就业培训和相关教育,提高农民的转岗就业能力。“十一五”期间每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5万人,转移就业2.8万人,其中完成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0.8万人,转移就业0.64万人。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